本网讯 (杨斌)按照县纪委、县监察局《全县农村低保专项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和县上有关会议的安排部署,洛源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扎实开展农村低保政策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一是成立领导组织。该镇及时召开了党政班子会,研究成立了以镇长为组长、纪委书记为副组长、纪检、民政、财政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镇农村低保政策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亲自抓,亲自问,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同时,要求各行政村成立村核查小组,对2011年后半年低保的发放、认定情况以及2012年上半年低保的审核情况进行严格自查。从而构成了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各村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二是夯实工作责任。该镇明确了包片领导、包村干部为所包片村的第一责任人,村支部书记为直接责任人,镇纪委全力组织协调工作,监督此项工作的落实,有力推进了工作的开展。
二、广泛深入宣传,营造浓厚氛围。一是会议宣传。该镇及时召开了专题会议,明确了此次检查工作的目的意义、方法步骤、内容要求和工作职责,有效提升了全体镇村干部对此项工作的思想认识和责任意识。二是载体宣传。各村充分利用广播、张贴标语等形式,在全镇各村范围内进行宣传,确保农村低保专项检查工作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有力营造了全社会参与此项工作的浓厚氛围。
三、合理工作分工,全面开展自查。该镇以区域为单位,共成立了4个由包片领导为组长的自查组,按照县纪委、县监察局低保专项检查实施方案的要求,对全镇14个村的农村低保执行情况进行了自查自纠。一是严查对象认定。对各村的低保家庭收入评估记录、按标施保和“人情保、关系保、错保、漏保”情况进行了严格核查。二是严查操作程序。对各村的低保评审记录、三榜公布情况进行了严格核查,所有村做到了记录规范、三榜公布内容完整,且全部报送镇民政办存底。三是严查规范管理。对各村低保政策的公开度、低保对象的分类管理、动态管理、制度建立、低保举报电话、投诉箱以及举报、投诉登记和记录情况进行了严格核查。四是严查资金发放。该镇的低保资金是全部采用信用社打入低保户一折通的形式进行发放的,通过深入低保户严格核查,没有发现村组干部代领分发低保资金现象。五是严格工作督查。该镇由镇纪委牵头,抽调纪检、监察、组织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成立了督察组,对各村的低保自查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有力推进了工作,确保了专项检查工作开展的实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