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赵晓翔)近日,洛南县城关镇周村村民老周家中发现一封民国时期洛南县政府公函。与一般的收藏品不同,这件60多年前的公函里记载了一起绑架案。
笔者在村民老周家中看到,发现的该公函为民国三十六年(1947年)洛南县政府公函,公函为16K很薄的棉质纸,自左向右手写,文头为“陕西省洛南县政府公函”,另一行靠下书“中华民国卅六年十日”,加盖长宽约5厘米的正方形印章,印章内容为篆体竖写“洛南县政府印”,正文自左而右、自上而下手写,全文约有200字,内容大致为:据县城镇第二保八甲村民周家珍呈称,此前被匪架去红马一匹及儿子二人,现一人逃回,另一人不知下落,而证实红马为驻宽坪国军胡营夺得,请胡营长为村民释放红马。据老周讲,公函中提及的周家珍就是他的爷爷。洛南县史志办一工作人员告诉笔者:“之前并没有此类函件出现,史料部门也没有保存过,应该是首次发现同时也极为罕见,尤其公文内容上让人感觉很有意思,很有趣,在解放前,当地政府能用公函形式为村民寻找、讨要丢失马匹,也是比较少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