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张春民)“他从不尽家庭义务,也从未给过我一分钱,还和不三不四的女人经常来往,挣的钱都赌博输掉,要不就是吃了喝了,我就是净身出户也要离婚……”陈某如是说。5月28日,柞水县红岩寺法庭成功调解一起离婚纠纷,丈夫因不尽家庭义务及夫妻义务同意离婚。
现年23岁的陈某与现年26岁的程某于2008年10月在西安打工相识,2010年10月在柞水县民政局登记结婚,婚后夫妻一直在外打工,2011年12月生一男孩,此后陈某回家带孩子,但自此程某从未给家里打过钱,还不时地从外地带来不三不四的女人回家,夫妻之间感情逐渐走淡。不久,程某又学会了赌博,经常输钱,回家就冲陈某发火,有时还拳脚相加。陈某一纸诉状起诉到法院要求与被告离婚。
案件受理后,原告陈某在调解中态度坚决,即使净身出户也要离婚,承办法官耐心细致地做被告程某的思想工作,最终被告程某同意离婚但是要求陈某净身出户。陈某经过考虑,决定把夫妻的存款作为孩子的抚养费,自己不再要任何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