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杨旭)近日,商南县检察院以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执法理念为指导,采取“四项制度”规范执法行为,构筑办案安全“防火墙”。
一是坚持学习制度。坚持每周一学习制度,组织办案干警集中学习,主要学习有关司法警察法律、法规、职责、安全防事故知识及司法警察有关业务知识;坚持每办一案召开一次安全分析会,分析不同时期、不同人员、不同区域的安全状况,分析容易出安全事故的各个环节,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同时加强典型案例警示教育的学习,做到警钟长鸣,使干警深刻认识办案安全事故的危害性,深刻认识加强办案安全防范工作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始终绷紧安全办案这根弦,在思想上堵住可能发生办案安全事故的隐患。
二是建立预案制度。对每个讯(询)问对象建立有针对性和科学性的安全预案。主要从“三查、三对照、三改进”入手,贯穿案前、案中、案后各个环节,坚持每案“一预案、一检查、一分析、一总结”,从细节上找隐患苗头,有效避免办案安全事故的发生。“三查”即自查、互查、抽查。“三对照”即对照安全规范,看防范规定是否严格遵守;对照处置预案,看防范措施是否落实到位;对照权限程序,看警务行为是否存在超越权限和违反程序。“三改进”即改进完善警务规范,进一步健全安全防范制度;改进工作方式,进一步提高警务保障能力;改进警务行为,进一步理顺规范出警活动。
三是落实准入制度。一是与办案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办案区。办案部门在使用办案工作区时,由值班法警负责办案工作区内的安全警戒,关闭对外通道,与办案无关的人员未经批准不得进入办案工作区;进入办案工作区的人员除法警、本院办案人员外,任何人非经主管检察长、主办案件检察官同意,不得送进任何物品;二是讯(询)问犯罪嫌疑人前,对已经立案侦查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准备立案的当事人进行讯(询)问时,必须严格检查随身是否携带不安全物品,以确保办案工作正常进行。办案人员要了解当事人与案件无关的其他基本情况,包括掌握当事人的身体状况、有无病史、平时常用药物等。
四是实行排班制度。凡重大案件,主管检察长、副局长都必须参与,并服从主要承办人的排班制度。上案子期间,所有人员都要吃住到单位,做到随叫随到,保证办案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