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陆秀贇)今年以来,柞水县药监局围绕“确保群众饮食用药安全”的目标,紧扣监管职能,以抓好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为突破口,突出重点,强化措施,进一步整顿和规范食品药品市场秩序,全县食品药品安全实现零事故目标,实现了时间、任务双过半。
一是强化食药安全宣传。充分利用科技之春、学习雷锋活动日等活动,深入街道、村镇、学校、服务摊点,向群众、服务对象发放《公众饮食用药安全手册》、《食品药品安全知识读本》、保健食品和化妆品、药品不良反应知识、网上购药安全警示、药品广告小常识、安全用药健康相伴宣传画等12类11000余册(份)宣传资料,现场接受咨询2300余人(次),药品6种500多盒。由食安办协调组织县质监、工商、卫生、教育、农业等部门开展食品安全进校园及宣传周等教育活动,培训16场次达6500余人。撰写食品药品监管信息,82篇被省、市、县网站等媒体刊登转载和杂志采用编发,强化和拓展了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对外宣传。
二是强化药械监管。开展了药品生产流通领域集中整治、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劣药品、春季药品器械大检查、打假除黑等专项整治行动。截止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402人次,检查药品经营使用单位251家次,共快鉴药品150批次,监督抽样药品70批次,抽样器械4批次,向异地药监局(含市局)发函协查药品3起,已回复1起,协查外地核查本县生产企业药品7起,协查处假药1起2种。查处各类违法案件18件, 立案7起,当场处罚10起,移交公安机关处理1起,罚没款6524.00元。查处假劣药品14种次,8407瓶(袋、帖),44.3kg,货值金额5692.80元,不合格器械3种次,1091套(支、只),货值金额775.50元;取缔无证经营2户,责令经营企业限期整改2家,警告1家,向卫生行政部门通报非法行医用药“黑诊所”4家;与公安机关协作,打掉一从事地下假药生产销售黑窝点,有效净化了药械市场。配送企业已为16个乡镇卫生院和120个卫生室配送药品325.97万元,抽验基本药物30批次。收缴违法广告宣传材料1500份,上报ADR报告27份,培训相关医务人员160人次,农村药品协管员、信息员152人次。
三是强化餐饮保化监管。开展餐饮服务环节鲜肉及肉制品、学校食堂营养餐等专项整治和假冒保健食品专项检查,加大餐饮服务经营单位日常监管等工作,出动执法人员1059余人次,检查餐饮服务单位1147家,立案查处违法行为1起4起,罚款2000元,发放宣传材料1200余份,发出《餐饮服务监督意见书》28份,责令限期整改1家;严格餐饮服务行政许可,已受理餐饮服务行政许可申请225余起,完成现场核查201家,开展餐饮单位餐具消毒检测165户,抽检样品1850份,合格率92%,颁发餐饮服务许可证201家;开展保健食品违法违规声称有关功能检查和查处 标示“上海益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等14家企业假冒产品”、“帝泽牌健怡胶囊假冒保健品”等专项检查工作,出动执法人员68人次,检查保健食品经营单位25家,生产企业1家;为县重大活动餐饮食品安全保障现场全程监管8人次,出车38台次,派驻监管员61人次,保障了2800人的饮食安全。有力地保障了全县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确保全年无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四是加强综合协调。以食安委名义召开了全县食品安全工作会,在会上县政府与各成员单位、镇政府签订了食品安全责任书,明确了各自的工作任务和责任,为全县全年无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打下了坚实地基础;组织协调食安委成员单位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半年来,开展了鲜肉和肉制品、猪肉和食用油、食品中违法添加、打击假冒伪劣食品、地沟油、农村食品和春夏季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7次,检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2112家(户)次,查处食品生产经营违法案件17起,取缔无照经营食品和流动摊贩28户,没收过期变质和“三无”食品225公斤,假冒伪劣兽药86(袋),下发监督意见书50份;开展基地和市场农产品农药残留检测345个品种,合格率为100%,食用油抽查样品3批次,合格率100%,“瘦肉精”检测样品17份,合格率100%。牵头组织成员单位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活动。以“科技下乡”、“食品安全进校园”、法制宣传日、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为契机,采取发放宣传资料、召开座谈会、集中设点咨询、开设专题专栏、开展从业人员教育培训等形式,进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及基本知识普及教育,提高公众食品安全意识和科学应对能力。半年来,各监管部门共开展各类食品安全宣传活动21场次,张贴横幅标语60条,开设专栏48期,印发宣传资料3万余份,受理咨询群众5000余人次,校园广播160与人次,发布监管信息、警示公告30余篇,制作电视专题片2期,从业人员培训6期460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