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田基恒)今年以来,陕西省商南县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能,加强与相关部门协调配合,研究制定社区矫正管理制度和法律监督方式,形成了较为完整的管理监督体系,有效减少了社区矫正人员重新犯罪,收到了良好的实际效果。
一是建章立制,规范监督。积极促成“司法通”(利用移动手机平台对矫正对象实施管理,防止脱管漏管)和“剩余救助”机制的完善。同时,与县法院、公安局、司法局联合制定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实施意见、实施方案和暂行办法,为开展社区矫正监督工作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
二是调查摸底,掌握详情。通过调取法院判决、到派出所、司法所核对等方式,排查出全县正在执行的社区矫正人员61人,并对其有关情况做到了“五个清楚”:清楚犯罪前科,清楚居住情况,清楚生活就业情况,清楚主要社会关系,清楚现实表现。
三是建档管理,动态监控。积极促成各司法所建立个人档案,做到一人一档,专人专柜管理。协调司法所与公安派出所建立会商议事制度,定期向检察机关上报辖区内矫正人员动态信息,自觉接受监督,增强矫正工作实效。
四是理性施教,人文关怀。通过个别谈话和家访谈话,促其从思想上悔过自新。并积极加强与县司法局联系和配合,先后确定和使用了县烈士陵园、赵川前坡岭战役纪念碑等3个教育基地和张家岗敬老院等7个劳动基地,定期组织矫正对象参加理想传统教育和公益劳动,培养社会责任感,加强就业指导和帮扶,促其自食其力,尽快融入社会,避免重新违法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