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汪治 罗俊)近日,商南县法院试马法庭成功调解一起两家双重亲戚因借款1.5万元十七年未还产生的纠纷,在办案法官的耐心调解下,五十余岁两兄弟在法庭上握手言和,冰释前嫌。
五十余岁的田甲与田乙是堂兄弟,且二人妻子是亲姐妹,两家还是邻居,本来一直相处融洽,互帮互助,但是,今年两家却打起了官司,原来起因是为两笔长达十七年的借款。1995年5月田乙为购买东风货车以田甲的5000元存单抵押在原清泉村信用站贷款5000元,同年7月田乙又以田甲的1万元存单抵押在原中国工商银行商南县支行东岗分理处贷款1万元。此后,上述金融机构相继撤销,而田乙的上述贷款均未偿还,两金融机构分别将田甲的存款扣除用以偿还田乙贷款。为帮助田乙渡过难关,田甲对此未提出异议,田乙也未向田甲出具借条。十七年来,田乙自2009年开始陆续向田甲还款11800元。因两家为相邻宅基产生矛盾,相处不睦,未能妥善解决,故导致借款偿还问题协商不成,告上法庭。田甲要求田乙偿还借款本金并支付十七年来的利息,按照贷款利率,仅利息就高达两万余元。田乙则以相邻关系中的矛盾为理由,大倒苦水,仅愿承担几千元利息。
承办法官了解清楚案情后,高度重视,力图化解矛盾,挽回两兄弟亲情。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借款没有约定利息的,视为不支付利息。但是,本案按照这样处理,社会效果不理想。田甲为帮田乙而给其借款十七年,帮兄弟到头来反倒成了怨家,打起了官司。田甲主张利息虽于法无据,但合情合理。如果这起纠纷解决不好,两家兄弟、姐妹亲情将毁于一旦,两家后代也可能怒目相向,永无宁日。因此,承办法官一面耐心向双方释明法律,使双方在思想上认识清楚相关法律规定;一面从亲情、道德等角度讲兄弟、姐妹亲情的可贵,社会各界舆论的压力,尤其是田乙要感恩当年田甲帮其贷款的情义,田甲目光也要放长远,“兄弟齐心、其力断金”。至于相邻宅基问题,可在向土地管理部门咨询后,做到心中有数,尽量协商解决,必要时可另案诉讼。在法庭的不懈努力下,两兄弟分别都表示,情义第一,金钱第二,一切都好商量。最终,在法庭的主持调解下,田甲与田乙于8月1日达成协议:田乙8月4日前一次性给付1万元,该笔借款债务清结。现双方已按约定履行了协议,执行款已全部兑付。两兄弟心里的石头终于落了地,发出了爽朗的笑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