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程刚 冀希亮)洛南县把新农合作为化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切实加强基金监管,畅通报销渠道,规范医疗机构服务行为,最大限度地为参合群众提供医疗保障。截至9月底,该县报销住院患者41575人次9037万元,报销门诊患者297032人次565万元。
目前,洛南县参合农民37.2147万人,筹集新农合资金1.11亿元。县上结合实际及时调整报销比例,最大限度惠及参合群众。2012年,该县参合农民筹资标准由每人每年230元提高到300元,市级三级医院住院报销比例提高到60%,市级二级医院住院报销比例提高到65%;县级医院住院报销比例提高到75%;镇级医院住院报销比例提高到90%,参合农民住院个人补偿封顶线提高到15万元。同时,新增了儿童部分白血病、先心病、重症精神病、乳腺癌、宫颈癌、终末期肾病等大病补助项目,并提高单病种补助比例,突破新农合补助封顶线后再进入大病补助基金予以补助。据了解,该县参合农民中80和90岁以上老人的门诊、住院补助报销比例分别提高到80%、90%。
洛南县采取有效措施不定期对各医疗机构新农合政策执行情况进行督查考核,今年累计督查定点医疗机构50多次,提出整改意见100多条。同时,坚持实行县、镇、村三级公示制度,每月将群众报销情况在县新农合网站、县镇各医疗机构、村卫生室予以公示,接受群众监督。严格规范管理程序,努力提高基金使用效率,实行基金专户储蓄、专款专用、收支分离、管用分开的封闭式运行机制,并严格执行“直通车”报销和“单病种”定额付费模式,对参合患者在县境内各定点医疗机构和境外直通车医院就诊产生的医疗费用,在出院时即按标准予以报销,有效简化了报销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