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朱恢军 吴律贤 史志惠)柞水县通过加强对农村集体财务的审计监督、实行民主评议村干部工作制度、完善村干部的激励约束制度,不断完善规范农村民主监督制度,有效加快了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进程。
柞水县规定村民监督委员会负责搞好村财务的审计监督工作,每年第一季度进行审计,村干部任期届满或离任时必须审计,审计中查出侵占集体资产和资金、多吃多占、铺张浪费的,要责令其如数退赔,涉及违法违纪人员,要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村党组织成员、村委会成员和享受转移支付补贴的其他管理人员进行民主评议,民主评议活动由镇党委、政府指导村民监督委员会具体组织,通过村民代表会议、村民小组会议等形式进行,民主评议一般每年进行一次,连续两年不合格的村干部,是村党组织成员的,按党内有关规定处理;是村委会成员的,应责令其辞职,不辞职的应依法予以罢免,是其他村管理人员的,应撤消其职务,另选他人;宣传鼓励和表彰积极推行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的干部,切实维护和保障村干部的合法权益,不断完善村干部的激励约束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