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张福秦 王娟)洛南县永丰法庭共诉前调解矛盾纠纷21件,不断完善以人民法庭为主体,基层人民调解组织、乡镇政府协助配合的诉前调解机制。
近日,一群嚎啕大哭的人冲进了法庭大门。经了解,原来是老人的儿子在为他人建房时,不幸从房上摔了下来,抢救无效死亡。这个贫穷的家庭失去了唯一的支撑,只剩下年迈的老人和年仅6岁的孩子。赔偿问题与房主协商无果。死者亲属将上访当成了救命稻草。闹访、缠访,甚至扬言要背着遗体上访,矛盾一触即发。法庭工作人员认为按诉讼程序办理,不但不利于快速解决当事人的燃眉之急,更有可能激化矛盾,甚至导致民事转化为刑事。在安抚好当事人之后,法官告诉老人诉前调解的好处,在征得老人的同意后,全体干警迅速前往房主家调查案件事实,同时发挥司法能动性,向永丰、谢湾两镇党委、人大、政府、综治办领导汇报案情,并邀请两镇综治办、司法所、村组干部参与本案的诉前调解。
第一天调解,双方赔偿数额分歧很大互不让步,情绪激动,甚至破口对骂。法庭动之以情晓之以理,释法析理,双方情绪平静下来,但调解无果。经过法官苦口婆心的劝说,双方当事人同意第二天继续调解。通过法庭及两镇领导、司法所、村组干部的共同努力,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签订调解协议书:由房主王某赔偿人民币7.5万元。在法庭提议下,永丰镇、谢湾镇予以救助人民币2.5万元。
这只是永丰法庭诸多诉前调解中的一例,经过法庭近一年的努力,诉前调解已经硕果累累。
诉前调解不仅为当事人节约了诉讼的费用成本、时间成本,而且减轻了法院审判压力,推进了社会和谐,增强了当事人对人民法院的信任,使得人民法院的形象更加富有亲和力,也是人民法院创新社会管理的切入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