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刘春荣 李宝清)元月8日,丹凤县公安局巡特警大队查获一起非法运输国家二级野生水生保护动物大鲵案件,缴获野生大鲵3条。
这天黄昏,丹凤县公安局巡特警大队在312国道执行公务时,发现一辆挂有陕A·M070E牌照的车辆形迹可疑,经盘查,在该车后备仓里发现装有3条国家二级野生保护动物大鲵,重约2.5kg。为确保这3条国家野生保动物——大鲵安全,执勤的公安民警迅速将这起非法运输案件移送至该县水务局。经过该局专业技术人员鉴定,这3条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大鲵生长状况良好,暂时没有生命安全威胁。在通过认真调查取证,严格按照程序和对当事人宣传教育后,对非法运输的3条大鲵予以没收,并按相关规定处以一定数额的经济罚款。
目前对没收的大鲵暂时寄养在该县一家持证养殖企业,待这3条大鲵伤病痊愈恢复正常,检验检疫合格后,在择日放归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