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胡志宏 李琳)近日,商州区一男子在盗窃时被发现,一怒之下萌生报复之心,竟然放火泄私愤。虽然自己一分钱也没偷着,但却给他人造成了6万元的重大损失,也把自己送进了看守所。
3月4日凌晨1时许,商州刑警一中队接到大赵峪办事处四山庙村苏某某报警称,其家中近期正在盖房,当日零时许,院内临时居住的简易棚着火,存放在简易棚中的生活用品及6万元现金被烧毁,怀疑系他人放火,请求查处。接到报警后,刑警一中队与刑侦大队技术中队立即赶赴现场,对着火原因进行详细调查。民警在对受害人苏某某询问后得知,3月3日晚上10时许,大赵峪办事处桃园村村民张某某在苏某某家院内偷东西时,被苏某某发现,苏某某将其骂走。上案民警分析张某某盗窃未遂,且受到苏某某辱骂,很有可能怀恨在心,放火报复苏某某。经过大量调查了解后,3月7日,民警果断对张某某传唤审讯,在强大的政策攻势下,张某某交代他因盗窃被发现又被辱骂,便怀恨在心,当晚他被苏某某骂走后,零时许,他又返回苏某某家,用随身携带的打火机将苏某某家盖房用的木料、简易棚、柴草点着后逃离现场。
目前,犯罪嫌疑人张某某以涉嫌放火罪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审理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