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日报讯(汪治 冯凌民)近日,经市药监局审定,商南县境内的药材公司第一零售药店、民心大药房等14家零售药店,分别被授予商洛市药品零售企业"示范店"称号。
据悉,为规范药品零售企业经营行为,进一步提升药品经营企业的管理服务水平,引导经营者实施品牌战略,树立药品经营企业良好形象和行业道德规范,商南县食品药品监管局自2011年起按照《商洛市药品零售企业"示范店"评定办法》、《商洛市药品零售企业"示范店"评选活动评定标准》,严格要求县内药品经营企业进行整改达标,先后对2011和2012年度申请创建的14家单位进行资料审核和现场检查验收,并报市局审定。"示范店"名单在市、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上公示,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在日前商南县召开的全县药械监管工作会议上,该县药监局已为各示范药店授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