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日报讯(王翼)近日,商南县公安局金丝峡派出所查处一起使用伪造的证明文件及印章,申办新生儿入户登记案件。
3月15日,金丝峡镇富裕沟村居民刘某到派出所为其子办理出生登记时,户籍民警发现其提供的《未上户证明》书写内容不规范、且印章有异常,随即进行调查、询问。
经查,刘某2011年与他人非法同居生有一子,按照相关规定,新生儿出生登记时,如其父母任何一方户籍不在本地,就必须由另一方户籍地派出所出具孩子的《未上户证明》,才可在欲落户地申办新生儿入户登记。刘某因无男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示的儿子《未上户证明》,无法为儿子落户,便在西安市南郊一家地下刻字社,私自刻制“湖北省潜江市公安局竹根滩派出所”的印章,并加盖在自己书写的证明材料上,企图瞒天过海,为儿子上户,不料被细心的户籍民警当场识破。金丝峡派出所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收缴了刘某伪造的证明材料,并对其处以行政拘留5日、罚款500元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