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日报讯(邹胜霞)近期,柞水县凤凰镇在各村推行“一村一律师”活动,充分发挥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在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中的“调节器”作用。
本次活动以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和司法所干警为主线,实行每人对口联系一个村,每月深入基层不少于3次,并将标有律师姓名、照片、服务机构、咨询电话和服务内容的公示牌,及时公示到对口村及群众居住集中醒目位置,要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严格职业道德,做到“七个一”,即讲一堂法制课、开展一次法律咨询、参与一起矛盾纠纷调解、代理一起法律援助案件、领学一部法律法规、写一篇驻村工作信息、报送一份驻村工作报表,确保这项活动开展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截至目前,各律师在该镇共开展法律咨询4次,协助调处疑难矛盾纠纷3起,代理法律援助案件2件,协助起草修改村规民约5条,为凤凰镇新农村建设和社会大局和谐稳定起到了积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