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日报讯(崔文)为了深切缅怀李安民烈士的英雄事迹和崇高精神,8月1日上午,洛南公安局在洛南县缠带玉公墓,为李安民烈士举行了立碑仪式。
2012年4月27日,辖区柏峪寺镇东高村村民王某精神病发作,持器行凶,李安民同志在搏斗过程中身受重伤,经抢救无效于5月28日不幸牺牲,遗体被安葬于县缠带玉公墓。2013年2月1日陕西省公安厅为其追记个人一等功,3月28日陕西省人民政府批准其为烈士,4月19日,省委追认其为中共党员,县委县政府、市公安局、市政法委、省公安厅、省政法委相继做出向李安民同志学习的决定。
立碑仪式结束后,民警向李安民烈士敬献了鲜花,并与李安民烈士家属进行了座谈,副政委杜雅希望全体民警及烈士家属,都要认真继承和学习李安民同志献身事业、无限忠诚的英雄本色,始终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和昂扬的工作斗志,坚决做到关键时刻挺身而出;学习他扎根基层,忠于职守的高尚情怀,始终保持同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相一致,努力使各项工作合民心、顺民意、惠民生;学习他执法为民、争创一流的进取精神,始终立足平凡岗位,坚决做到勤奋学习,苦练本领,做人民群众的贴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