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日报讯(井绍君 雨水 朱大祥)柞水县今年积极改革农村村民建房审批制度,推行农村村民建房现场会审,简化程序,增加透明度,缩短审批周期,提高办事效率。
该县在坚持“两公示”的基础上,不断完善现有审批制度,根据各镇村组个人建房报批情况,对集中上报超过10户的,由县局主管建设用地领导带领由相关科室人员组成的工作组,到个人建房现场进行联合审批,同时邀请镇分管国土工作的领导、国土所和村组负责人参加;经集体讨论后,按照《土地管理法》和柞水地方政府有关文件精神,对会审中发现的各上报户基本情况缺失现象,当场由村组干部予以解答,符合要件的现场批准。目前,该县已在凤凰、杏坪、营盘、下梁等镇进行试点,4个镇已现场审批305户,审批面积42166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