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日报讯(代华)一只价值1300多元的良种山羊丢了半年多,在民警的帮助下,羊倌老张顺利将羊牵回了家。
家住丹凤县庾岭镇五一村58岁的张顺利,一辈子喜欢放牧牛羊。2012年冬季,他从外地花1300元买了一只100多斤的山羊,和自己的羊群放在一起养,想优化自己羊群的品种。不料,这只羊不合群,今年春上,在老张一次野外放牧的过程中逃跑了。老张和家人在放牧的附近山林仔细寻找好几次,也没见到羊的影子,无奈作罢。
8月18日,老张听邻居闲聊说,邻村老李在自家的菜地里抓住一只百余十斤的羊。老张赶忙到老李家去看,一看果然是自己半年前走丢的羊。据老李讲,这只羊半年前就在这附近山上出没,经常到地里偷吃麦苗、豆苗等庄稼,他一直以为是野羊,撵了几次。后来,这头羊又来糟蹋玉米等庄稼,多次都没能逮住,直到数天前,在自家菜地里又发现这只羊来在偷吃菜,他便和儿子一起将羊套住,放在圈里养了起来。对于老张要回山羊的要求,老李提出,先要赔偿羊糟蹋他庄稼的损失、套羊的工钱以及这几天喂养的工钱共计1500元。老张认为老李要价太高,两人争执不下。老张便打电话向派出所民警求助。庾岭派出所接到报警后,同村组干部一起来到老李家,从民法的角度上给他作出了解答,劝其在合理的范围内提出补偿是法律支持的,而对他人遗失物拒不退还将违反法律规定,物品价值大的还要追究刑事责任。在民警的耐心调解下,老李终于同意降低赔偿要求,接受了老张600元的补偿,将羊归其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