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日报讯(王 翼)近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商州大队强化出租车驾驶人员和车辆管理,确保乘客出行安全。
10月14日,商州区汽车运输公司出租公司一辆出租车载客行至307省道128K+300M处时,与一辆货车发生碰撞,造成出租车司机和一名乘客当场死亡、车辆严重受损的交通事故。
对此,商州交警大队要求辖区内出租车公司、车辆所有人、驾驶人切实树立“安全就是效益”的思想,吸取事故教训,真正把营运安全当做规范经营的头等大事。组织全体人员认真学习《交通安全法》,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服从交警管理,坚决做到不超速、不超员、不酒后驾车、不疲劳驾驶。要严格遵守出租车行业管理规定,坚决不准聘用无从业资格人员、无登记备案人员从事经营活动。要按照规定标准,必须参加车辆强制保险、商业保险、承运人责任险,并按期续保。四是对违规车辆、驾驶人予以严管重罚,确保各公司和车辆所有人落实管理责任,以实际行动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