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日报讯(牛亚军)身为驾校教练,本应带头严格遵守安全文明驾驶的有关规定,却知法犯法,醉酒驾车将人撞伤后,不但不积极施救,反而乘乱逃逸。造成受害人因失血过多休克死亡的严重后果。
2013年10月21日22时许,西安市长安区人益某酒后驾驶小型教练车,载乘两名学员前往柞水县杏坪镇教学点,行至凤凰镇金凤村附近事故点时,由于饮酒后头晕,导致观察不周,采取措施不当,将受害人党某碰撞碾压后逃离事故现场,受害人因失血过多死亡。群众报警后益某被民警在出租屋内当场抓获,经测试其血液酒精度为164,已构成危险驾驶且造成重大交通事故,益某因逃逸被推定负本起事故的全部责任。2013年11月4日,柞水县检察院以交通肇事罪对益某批准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