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日报讯 (通讯员 杨文芳)入冬以来商南县持续干燥,森林火灾多发。为提高村民护林防火意识,商南县检察院就一起农田烧荒引发的失火案建议县法院将庭审搬到案发地的魏家台镇寇家村,通过开庭公诉直面当地群众进行法制宣传教育,起到良好的教育效果。
近日,在商南县魏家台镇寇家村村委会院子,两张桌子、几把椅子和一个庄严的国徽组成了一个“临时法庭”,县法院的工作人员现场办公,对一起烧荒引发的火灾案进行审理。据悉,今年3月,该村71岁的村民曹某在地里干活时烧地边的荒草不慎引发森林火灾,经鉴定过火有林地面积158.12公顷。开庭当日,县检察院公诉人结合案件情况阐释了农田烧荒、在农田干活随手丢弃烟头的危险性,呼吁大家不要图一时方便而将自己推向被告席。同时,县法院、检察院人员还以今年发生在清油河等镇的多起失火案当事人的判决处理为警示,告诫村民曹某和旁听群众不要随意丢弃烟头、烧荒等。“曹金花已构成失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期五年执行。”经过现场审理,法官严肃地宣布。
庭审结束后,村干部老张说:“这样的现场以案释法的教育和宣传方式,让村民从根本上了解保护森林资源的重要性,增强乡亲们的护林防火意识,很受群众欢迎。”“这个教训很深刻,乱丢烟头引起的火灾咱也要受罚,以后坚决要注意。”村民老曹感触地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