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日报讯 (刘卫锋 王军喜)洛南县不断强化措施,扎实开展饮用水源地保护工作,严厉打击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切实保障群众喝上安全、干净的水。
县上严格划定饮用水源保护区,在饮用水源地保护区设立界碑、警示牌等设施。围绕生态县创建,将饮用水源地保护和污水处理站建设作为重点进行检查,确保生活污水处理率和农村饮用水的安全。建立项目建设集体审查制度,在饮用水源地保护区范围内严禁建设废水排放工业企业、畜禽养殖场和垃圾填埋场等,从源头上控制污染源的产生。联合水务、国土等相关部门对饮用水源地防护区开展水环境专项整治行动,加大对饮用水源地的环境监管力度,对水源地的水质情况进行实时监控,定期对饮用水源地的水质进行监测,全面掌握饮用水源地水质变化情况,以保障饮用水源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