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日报讯 (田 波)日前,省政府决定授予山阳县等10个县为“2013年度全省县城建设先进县”称号,并奖励每县500万元,山阳县是我市唯一获此称号的县区。
2013年以来,山阳县坚持“做美县城、做大集镇、做好社区”的思路,加快县城建设、改善人居环境。该县制订了城区发展规划,勘定城镇边界线,准确定位城镇,县城详细规划覆盖率达到100%,社区详细规划覆盖率达到60%以上。县城建设以“四大片区”为重点,完成投资8.5亿元,西河主干路网、绿化亮化提升县城污水处理厂、垃圾填埋场运营达标,翠屏公园、雨污分流老街改造等工程建设进展顺利。为了营造一个宜居的城镇环境,该县加强园林绿化、环境卫生、亮化美化、社区物业等专业化管理,开展市容环境、建筑垃圾等方面专项整治,下功夫解决交通堵、停车难等问题。放开县城和建制镇的户籍限制,落实进城农户住房、教育、养老、医疗等与城镇居民同等待遇,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2013年全年完成农村居民进城落户1.2万人以上,城镇化率达到50%以上。同时,县上把经营理念贯穿于城镇规划、建设和管理全过程,坚持城镇资源资本化、投资主体多元化,放宽民间资本准入条件,最大限度地发挥政策和财政资金的导向作用,鼓励民间资本采取入股、拍卖、使用权出让、经营权转让等多种方式,参与城镇经营性项目建设、管理,实现“以城建城、以城养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