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司法局以新思路当有新举措、新状态当有新作为的理念,狠抓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法治宣传教育,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等工作,为县域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保障环境,安定有序的基层基础环境,人心思齐的社会服务环境,助推了柞水经济跨越式发展。
主动作为,在有为才有位上“谋创新”。该局把有为才有位的理念贯穿于司法行政工作始终,利用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集中组织学习载体强调有为才有位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在巩固做好担任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企事业单位常年法律顾问,民事诉讼代理和担任刑事辩护等业务的基础上,积极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完善全县重大重点建设项目风险评估工作机制,起草审查经济合同,化解企地、企群之间矛盾纠纷。柞水“3.21”特大火灾发生后,为了及时稳控社会秩序,有效化解群体性矛盾纠纷,该局迅速抽调2名政治理论水平高、法律业务精通的同志参入组建了事故清查组、财产核算组、事故赔偿组等多个善后工作组,将这一衍生的群体性矛盾纠纷消灭在萌芽状态。
履职作为,在适应新常态上“出实招”。 在正确认识适社会新常态的前提下,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健全完善了“人往基层走、劲往基层使、钱往基层用”工作机制,鼓励干部职工沉入基层、贴近实际、融入群众解民忧、解民怨、解民困;以《人民调解法》为抓手,制定了《柞水县村级人民调解以奖代补实施办法》,建立零报告、重大疑难矛盾纠纷个案呈报、工作情况通报、重大疑难矛盾纠纷督办、责任追究、定期窗口接待等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增强相关部门之间在化解矛盾纠纷上的协调配合,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衔接配合;以各镇司法所为培训主体,强化人民调解员业务技能培训工作,实行“属地管理、条块分割、谁的区域、谁普法、谁培训”;依托陕西省社区矫正信息管理系统平台,对65名社区服刑人员手机定位安装“天眼”,做到了社区矫正管理人员“鼠标一点、矫情呈现”。
创新有为,在服务大发展上“求突破”。继续以压担子、逐级分解、一案定补“三步工作法”拓宽县、镇、村、组法律援助服务空间,延伸法律援助服务触角,降低法律援助服务门槛,创新打造法律援助服务一小时经济圈,将尽援、应援、优援群众纳入援助范围。以电视、网络、手机短信等静态式普法为切入点,创新开辟法制宣传车巡游、普法小分队巡讲、法制小戏巡演、法制图片巡展、法治讲座巡播等“五巡”动态式普法,将法律援助知识送到城乡的各个角落,入户率达90%,群众知晓率达95%。柞水司法行政工作取得了创新性突破,2014年度被市司法局评为目标责任考核优秀单位、被县委县政府评为人民群众满意政法单位,以有为才有位的工作实绩赢得了省市县领导的肯定,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点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