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柞水县 2015年度灵活就业人员和企业吸纳人员社保补贴已经发放结束,共为309名符合条件的灵活就业人员和企业吸纳人员发放补贴142万元。
柞水县社保补贴按照“先缴后补”的原则,利用一个月的时间集中受理,补贴的标准为其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总额的三分之二。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三年。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相关人员,可以享受到退休。办理社会保险补贴时,申报人需要携带就业失业登记证及复印件、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社会保险缴费票原件及复印件、灵活就业证明。
近年来,柞水县人社局高度重视失业人员创业就业工作,以落实积极的就业政策为主线,以稳定和扩大就业为重点,建立健全就业工作长效机制,近三年来,先后为灵活就业人员和企业吸纳人员990名发放社保补贴377万元,有效保障了我县就业再就业工作的全面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