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需要村规民约
“有吃有喝不求你,有了问题才找你,解决不好有意见。这是村干部在农村经常遇到的困境。致使处理村级事务一时出现了‘老办法不顶用,新办法不会用,软办法不管用,硬办法不敢用’的无奈!”闫沟村村党支部书记韩正山坦言。
近年来,随着农村经济社会的长足发展,农民群众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农民群众的思维眼界宽了,思想活了,以前干部“治村”的老办法慢慢不管用了。
从2010年开始,在原四皓镇担任领导职务的李亚锋就发现了这一问题,提出了“村规民约”,但只是倡导式,并无操作性和强有力的约束,没有得到很好执行。2015年,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一些党支部书记和村(居)主任就此问题提出了加强群众教育,切实解决群众管理难的问题:公益事业投工投劳难,不关心集体,不爱护公共设施,无组织无政府主义抬头,不参与村(居)发展建设等问题。同时,一些群众也提出了要加强村(居)干部管理,切实解决村(居)具体事务无人管的问题:村(居)的环境卫生脏、乱、差,部分群众宗族势力欺压百姓,村(居)基础设施落后等问题。
这些问题引起了四皓街道办事处党工委书记李亚锋高度重视,四皓街道办党工委进行了深入调查走访,认为这些问题都是存在的,建议都是正确的。这些年,随着国家“三农”政策的出台,农村经济得到了巨大发展,但群众的传统美德淡化了,思想浮躁了。在七个方面表现的尤为突出:满足现状,缺乏拼劲、创劲和苦劲;集体意识淡漠,不关心公益,“事不关己、高高挂起”;贫穷和困难面前,等、靠、要、闹思想严重;乱修乱建乱占、破坏生态资源、非法宗教迷信等违法乱规行为不以为然;明礼诚信、淳朴善良等传统美德有所下滑,非法上访、闹访、谣言惑众、家族势力胁迫等无畏思想抬头;不爱护环境、不讲究卫生,婚丧嫁娶攀比跟风,文明新风难以形成;溺爱子女、虐待老人,优良的家风今非昔比。
为了破解村(居)民管理出现的问题,四皓街道办事处党工委提出全面落实村规民约,强化村民自治,以达到村民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提高的目的。办事处安排专人深入各村(居)广泛征求干部、群众、党员的意见建议,逐步探索,提出村规民约制定要明确主要内容。明确要求村规民约要摒弃“口号式”的空洞,重点针对当前群众表现出来的突出问题,提出了以“七当七不当”为主要内容的四皓街道办《村规民约》:一是当有志人不当“庸人”。倡导村民学技术强本领,敢想敢闯敢拼,不能只顾眼前满足现状,平平庸庸;二是当热心人不当“盲人”。积极热爱集体,关心公益,对村(居)公共设施建设,集体活动开展不能视而不见、熟视无睹;三是当勤快人不当“懒人”。自力更生,勤劳致富,贫穷和困难面前不能“等、靠、要、闹”;四是当守法人不当“罪人”。遵纪守法,不违反党和国家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五是当明白人不当“恶人”。明礼诚信、淳朴善良,不缠访闹访,不欺压村民;六是当文明人不当“粗人”。崇尚科学,弘扬新风,自觉与不文明、不健康等社会陋习作斗争;七是当担责人不当“仇人”。家庭成员自觉担负应尽职责,不能亲人变成仇人。
抓好落实是关键
闫沟村村民王彦去年因为热心公益事业,积极参加打扫卫生活动、帮助村委会建立档案等,义务投工20多个,因此被奖励了2分。他告诉记者,每次开表彰会的时候,看到别的村民被评为先进,不少群众也在相互看,寻找差距。“村规民约对乡亲们的影响还是比较大的,尤其是针对法律没有约束力的行为,现在有了纪律约束、道德约束。”村民赵忠民今年64岁,孩子在外面打工。为了补贴家用,原本身体不好的他不等不靠,在家种植了几亩核桃园,由于管理妥当及时,去年收益不错,为儿女减轻了很多负担,同时也成了周围群众学习的榜样。因此,去年在年终考核时,村上给他加2分,并受到表彰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