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示范带动机制,要求县委常委每人带头包抓1个贫困程度最深、脱贫任务最重的村;镇办书记、镇长(主任)包抓一个村的“三带四联”脱贫攻坚工作;县直部门主要负责人带头抓好联系村的脱贫攻坚工作。建立自查自纠机制,全县党员干部对照四种病、27种表现形式,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进行会诊、自诊,开展自查自纠,对号入座,查找问题,建立整改台账,确保问题找得准、改到位。建立督导检查机制,县委成立联合督查考核组,实行脱贫攻坚工作一月一检查,一季一评比,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成绩清单,逐月开展检查,逐季度考核评比,将排名情况公开通报,对处于先进位次的镇办颁发流动红旗,对处于末位的实施黄牌警告。建立问责问效机制,对四种病得不到有效解决严重影响脱贫攻坚工作成效的;该发现问题没有发现,发现问题不报告不处置、不整改不问责,造成严重后果的;脱贫攻坚驻村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脱岗离村、工作不实、造成影响的;不能按时完成年度脱贫攻坚任务的,落实“八项规定”不收敛、不知止的,将严肃追究当事人责任、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该曝光的坚决曝光,该组织处理的决不姑息。通过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落实,扎实解决了扶贫攻坚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全面提升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凝聚力、战斗力,强力推进脱贫攻坚工作深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