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偷票房”惯用手法
手写票:指非机打票,因为没有联网,票价无法统计。
打孔票:虽然采用联网出票,但由于票价处打孔,具体票价无从得知。
团体票:这种票多以代金券的形式存在,最终观众以何种面值兑换成电影票,也是不得而知。
- 有法可依
“被盗”后可找电影局税务局申诉
对“偷票房”行为的行业解释出现在《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文化部关于改革电影发行放映机制的实施细则(试行)》(广发办字〔2001〕1519号 2001年12月18日)第十条:……加强对电影市场的管理,抓好电脑售票与联网,规范电影经营行为,加大执法督察力度,严厉打击电影走私盗版、偷漏瞒报等违法经营活动。根据该条文的规定,“偷票房”主要是指“偷漏瞒报”。
由于影院所应缴纳的电影发展专项资金和相关税费,均是以计算机售票系统中所上报的票房数据为准,“偷漏瞒报”票房显然还违反了《电影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发行方和片方可根据这些规定,向电影局和区域主管税务部门进行申诉。(中新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