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武功县电影公司改制后企业注销登记,然而,公司拖欠24名员工70余万元工资问题却未得到彻底解决。其间,武功县相关部门曾支付拖欠工资的50%。如今,5年过去,剩下的38万余元工资仍未了结。
■当事人
公司没了工资还没结
现年73岁的黄克荣,曾是原武功县电影公司的党支部副书记。2007年开始,讨要电影公司拖欠的工资,成为黄克荣和其他23名员工的生活常态。
昨日,黄克荣提供了一份“武功县文体事业局关于电影公司改制方案的报告”(复印件),落款为武功县电影公司改制工作领导小组,时间为2006年7月24日。
根据该报告,成立于1961年的武功县电影公司(以下简称电影公司),将进行改制。电影公司拆迁土地面积2667平方米,有影院一座、3层办公楼和2层办公楼各一座,固定资产总值约 206 万元,净资产181.6096万元。电影公司所有的公用建筑全部被拆除,纳入拆迁范围。
拆迁范围之内的房地产由县上统一接收,债权债务由县上统一接收。拆迁后场地的使用权和所有权归县上所有,县上统一规划建设商贸广场。
昨日,站在昔日的电影院、如今耸立的商贸大厦前,黄克荣感慨万分,“改制后,企业就被注销登记,不复存在。企业欠我们24名员工的几十万元工资,还没了结。”
在黄克荣等人看来,既然武功县接收了电影公司的债权债务,就应该支付公司拖欠他们的工资。支付一半后再无下文
黄克荣的家在武功县游凤镇黄家河村,为电影公司拖欠的工资,经常奔波于县城与农村。在武功县城,他经常到庞小直的家落脚。庞小直的家在电影公司办公楼的后面、地势较高的坡上。
2008年,11层的商贸大厦拔地而起后,每每经过此地,庞小直总不免垂头丧气。
2007年9月,电影公司的建筑面临拆迁时,因未拿到此前公司拖欠的工资,庞小直和黄克荣等人阻拦施工。
“当时的武功县文体事业局和县审计局,派人对电影公司1997年至2003年期间,拖欠我们24名职工的工资进行了核算。”黄克荣说,经核算,电影公司拖欠24名职工工资,共计70万余元。
黄克荣提供的“武功县电影公司拖欠职工工资兑付清单”显示,24名员工被拖欠的工资在1万7千元至4万9千元不等,总计77.8035万元。
2007年10月,由原武功县文体事业局出面,解决了24名离退休职工被拖欠工资的50%,共计38.9017万元。
然而,从此,剩余的被拖欠的38.9017万元工资,再无下文。
■文体局
尽快解决“遗留问题”
“24名员工,已经有3人不在人世。”黄克荣说,如今,原来的文体事业局也已更名为文体广电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