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资讯 > 公告

关于配合开展2016年网络公益年度总结评选活动的通知

关于配合开展2016年网络公益年度总结评选活动的通知

2016-12-01 08:43:03

来源:

  各县(区)网信办,市内各重点网站:

  为贯彻落实中、省关于大力发展网络公益的指示精神,深入总结今年以来社会各界在推动网络公益事业发展方面的成果,中央网信办会同民政部等部门共同开展2016年网络公益年度总结评选活动,为配合做好此次评选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标

  通过开展网络公益年度总结评选,系统梳理2016年网络公益工作成果,梳理正面典型,凝聚社会共识,激励全社会更好地参与网络公益事业,发现、倡导、鼓励网络公益中的创新创造,放大网络公益正能量。

  二、活动时间

  2016年11月中旬至2017年1月9日。

  三、 活动内容

  1. 请各县(区)网信办和市内重点网站系统梳理2016年网络公益工作情况及亮点,形成网络公益年度工作总结。

  2.市委网信办将根据我市各界开展网络公益相关工作情况,向中、省网信办推荐评选网络公益年度典型。请各县(区)网信办和市内重点网站结合各自实际,积极推选年度典型,报送相关资料(见附件1《网络公益年度推荐表》)

  3.中央网信办将对各地工作总结资料予以汇编,并于1月中旬在京举办网络公益年度总结会,对网络公益年度典型进行表彰。

  四、推选典型及要求

  中央网信办将会同民政部等相关部门在全国范围内推送“网络公益年度人物”、“网络公益年度项目”、“网络公益年度机构”、“网络公益年度传播奖”、“网络公益年度创新奖”等5类年度典型,鼓励和表彰在网络公益事业中有突出贡献的个人、网站及公益组织。具体要求如下:

  (一)网络公益年度人物

  参选对象:从事网络公益事业的个人或机构负责人

  推选标准:具有较广泛的公益影响力,积极探索网络公益新模式、新项目、新平台,对2016年网络公益事业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

  (二)网路公益年度项目

  参选对象:包括2016年已经完成或正在实施的网络公益项目(活动)

  推选标准:可以独立的公益项目,也可以是同主题系列公益项目。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和较强的社会公信力,为帮扶弱势群体、推动社会进步作出了较大贡献。

  (三)网络公益年度机构

  参选对象:包括开展网络公益活动的社会组织、网络媒体和网络公益平台等。

  推选标准:积极利用互联网的传播、技术和平台优势,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参与公益事业,在公益传播、公益募款等方面表现出色,具有较强的社会公信力。

  (四)网络公益年度传播奖

  参选对象:积极传播公益正能量的网站、互联网平台和新媒体账号等

  推选标准:设置独立的公益频道(平台、版块),积极创新网络公益传播方式,主动设置议题,具有较强的公益传播影响力。

  (五)网络公益年度创新奖

  参选对象:参与网络公益的个人、网站、社会组织、互联网企业等

  推选标准:积极利用互联网新技术、新应用、新平台,推动“互联网+公益”创新发展,相关探索为网络公益事业提供有益借鉴。

  六、工作要求

  1.各县(区)各网站推荐年度典型数量不限,可结合自身实际,同时推荐多类、多个年度典型,鼓励自荐。相关材料务必真实。

  2.请各县(区)、各网站要高度重视,将此工作作为各级网信部门统筹团结各级网络社会组织、互联网企业的有效举措,以推动全市网络社会工作和网络经济发展。各县(区)、各网站于12月8日前将工作总结及填写完整的《网络公益年度典型推荐表》传真至我办,并将电子版发送至184789259@qq

  联系人:市委网信办舆情信息科 陈琳

  电 话:2369553(传真)

  附件:网络公益年度典型推荐表

  中共商洛市委网信办

  2016年11月30日

 

网络公益年度典型推举表.doc
文件类型: .doc 5ca9fcaf57cbb13eab677a15b85a2549.doc (29.50 KB)

  • 相关阅读
    无相关信息
免责声明:本网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本网站转载图片、文字之类版权申明,本网站无法鉴别所上传图片或文字的知识版权,如果侵犯,请及时通知我们,本网站将在第一时间及时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