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7日金融一线消息,据西藏金融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藏自治区分行因受理不符合条件的固定资产贷款申请并发放贷款,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被罚款30万元。
同时,张长征(时任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藏自治区分行公司金融业务部总经理)因受理不符合条件的固定资产贷款申请并发放贷款,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被警告并处罚款5万元。
以下为罚单详细信息:
序号
当事人名称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主要违法违规行为
行政处罚内容
作出决定机关
1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藏自治区分行
藏金监罚决字〔2026〕6号
受理不符合条件的固定资产贷款申请并发放贷款,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
罚款30万元
西藏金融监管局
2
张长征(时任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藏自治区分行公司金融业务部总经理)
藏金监罚决字〔2026〕7号
警告并处罚款5万元
西藏金融监管局
3
国家开发银行西藏自治区分行
藏金监罚决字〔2026〕8号
贷款“三查”不尽职,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
罚款40万元
西藏金融监管局
4
侯长军(时任国家开发银行西藏自治区分行副行长)
藏金监罚决字〔2026〕9号
警告并处罚款5万元
西藏金融监管局
5
蔡智磊(时任国家开发银行西藏分行客户二处处长)
藏金监罚决字〔2026〕10号
警告并处罚款5万元
西藏金融监管局
6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西藏自治区分行
藏金监罚决字〔2026〕11号
贷款“三查”不尽职,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
罚款30万元
西藏金融监管局
7
熊壮(时任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西藏自治区分行副行长)
藏金监罚决字〔2026〕12号
警告并处罚款5万元
西藏金融监管局
8
游国沛(时任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西藏自治区分行基础设施建设处处长)
藏金监罚决字〔2026〕13号
警告并处罚款5万元
西藏金融监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