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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房管局负责人解答保障性住房入住条件

西安保障性住房入住条件

2010-07-10 09:59:14

  未来措施

  “廉租房”配套将逐步完善

  西安市政协委员、西安市75中校长张彩凤建议,廉租房与经济适用房不应只建设在城市的“边、远、偏、穷”地区,应该尽可能地向城市中心地带靠拢。

  西安市房管局的有关负责人表示,为解决廉租房和经适房小区周边的生活配套问题,他们已经与市上多个部门沟通协调,在上下水、用电、天然气、公交、子女上学等问题上为廉租房、经适房的住户在生活、出行、就业上提供更多的方便。今后,还将有针对性地在廉租住房承租户户籍管理、子女就学、生活保障以及退出机制等方面寻求更好的解决办法。

  与此同时,西安市已经明确要求,从今年6月1日起,商品房配建廉租房5%,经济适用住房项目配建廉租房15%,棚户区改造项目配建廉租房30%。旨在能解决廉租住房建地过于紧张、建设过于集中、基础配套不足的问题。

  经济适用房

  保本微利价格出售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

  保障形式

  开发企业实施的经济适用住房:实行市场化运作,土地划拨供应,配套费及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半收取(2007年8月7日后新立项的项目免交),限定户型面积,限定销售面积,面向中低收入家庭出售,出售价格约在3000~3300元/平方米。

  单位职工建房:由企事业单位(包括学校、部队,不包括党政机关)利用自有土地建设,享受经济适用住房优惠政策,以成本价向单位住房困难职工出售。保障对象

  具有本市城镇户口(包括符合当地安置条件的军队人员);无房或住房困难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收入情况符合市政府确定的中低收入线标准(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15207元)的,符合市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的人能向相关部门提出购房申请。申请办法

  先到相关部门领取资格申请审核表,审核表填写完毕并盖章之后,由申请人持相关证明材料办理审核手续。经审核后进行网上公示。公示期满后,有购买资格的申请人即可在现有的经济适用房小区内进行选购。最新进展

  据介绍,目前列入计划的开发企业建设的经济适用住房项目有46个,总占地约14000亩,总计划规模约1755万平方米。列入单位职工建房计划的118个,总占地约2000亩,总建设规模约为480万平方米。今年,西安市经济适用住房计划新开工面积180万平方米,竣工面积150万平方米。截至6月底,新开工118.7万平方米,竣工92.22万平方米。未来措施

  促使更多的项目开工建设

  西安市房管局相关专业人士分析,经济适用房与商品房之间2500元/平方米的差价,使得经适房供不应求。

  目前,西安市通过经济适用房购买资格审核但无房可买的家庭约有4800户,正在审核资格的家庭约有3000余户。虽然西安市已经下达的46个项目中,取得土地使用权、具备开工条件的只占30%左右。西安市房管部门表示,他们将积极进行项目清理整顿,促使更多的项目开工建设,供应社会。

  公共租赁房

  廉租房与经适房之后的新生力量

  作为新生事物的公共租赁房从今年起也在西安市全面启动。主要是针对既不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标准,又无力购买经济适用房或普通商品房的人均建筑面积小于13平方米的中等偏下收入水平的城市居民。供应对象的范围还将逐步扩大到住房困难的外来务工人员和新就业职工。

  西安市政府计划在2010年及“十二五”期间建设和筹集公共租赁住房373万平方米,11万套。在2012年前,西安市房管局将建30万平方米,各开发区建70万平方米,组织各类企业和机构投资建设100万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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