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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土地市场:涉11种行为 房企1年内禁拿地

佛山土地市场:涉11种行为 房企1年内禁拿地

2011-10-11 15:57:04

  3.相互恶意串通或者与出让工作人员、其他竞买人或者中介机构工作人员恶意串通中标、竞买的;

  4.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骗取竞买资格,谋取中标、竞买的;

  5.采用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竞买人的;

  □供地及开发利用环节:

  1.竞得土地拖欠土地出让金六个月以上的;

  2.竞买人及其控股股东存在伪造公文骗取用地和非法倒卖土地的;

  3.取得土地使用权后未达到转让条件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的;

  4.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的;

  5.严重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拒不接受处理的;

  6.其他有违反《土地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或规范性文件明令禁止行为且拒不接受整改的。(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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