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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民生保障工程再启 公租房贷期限五年变十年

陕西公租房贷期限五年变十年

2012-03-29 15:09:30

  今年我省将适时扩大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范围,包括扩大试点城市、贷款项目和贷款额度等。

  我省将扩大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范围,可由现有的一个试点城市(西安市)扩大到1至3个城市进行试点。根据要求,申请试点的城市要结合当地实际,制定试点实施方案,在征求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意见后,报省人民政府。省政府将严格按照《关于印发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等文件规定的试点条件进行审核,并将符合条件的试点城市名单及实施方案送住建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审批。

  利用住房公积金发放保障性住房建设贷款时,借款人在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出具的同意发放《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的承诺函情况下,可将其他在建项目、房产或土地使用权足额抵押,抵押物必须产权清晰、无法律纠纷且不得重复抵押。

  另外,西安市作为试点城市之一,将根据当地住房公积金结余资金情况和保障性住房建设需要,可申请增加贷款项目和贷款额度。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在确保还款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优先安排政府投资的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贷款。利用住房公积金发放政府投资的公共租赁住房贷款,贷款期限由原来的最长不超过5年调整为最长不超过10年。(三秦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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