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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长成了“开发商” 中学违规建门面房明租实卖

2010-05-22 15:15:16

来源:中安在线

  霍邱县一名读者反映,该县宋店乡宋店中心学校的校长窦某擅自在学校土地上建房出租,而且出租协议签订的租期长达39年,每套房10多万租金都要短期付清,实际上就是在变相卖房。前天,记者赶赴霍邱县调查。

  读者:校长成了“开发商”

  这名读者自称是知情人,他说,2005年,窦某调到宋店中心学校任校长,不久就在学校靠近公路的一块土地上建了一排门面房,并以每套11万至15万不等的价格租出去。“因为没有土地证,卖不出去,只能出租。”他说,校长还对外宣称,这排门面房是为了解决本校教师住房问题,但事情并非如此。

  记者来到宋店中心学校看到,学校正门两侧均是一长排的门面房。据投诉人称,出校门右侧的一排门面房就是校长违规开发的房屋。

  记者走进其中一间正在营业的商铺。 “这套商铺是不是从学校购买的?”记者问商铺老板。“不是买的,是租来的,因为没有土地证,学校想卖也卖不出去。”老板说。随后,老板告诉记者,虽说是租的,但和买的也差不多, “签了协议,租期是39年,12万元的租金全部现金付清。”

  据了解,这一排门面房中的绝大多数都被校外人士租了,学校只有一名老师在其中租了一套房屋。

  校长:房子是建给教师住的

  记者随后采访了宋店乡中心学校的窦校长。

  记者:有读者投诉,说中心学校违规在学校内建门面房出租,甚至是变相卖房?

  窦校长:没有的事,这些房子是建给学校教师住的。

  记者:但租这些房屋的人基本上是校外的人,而且租期甚至长达39年,这跟卖房有什么区别?

  窦校长:当时我先请一个姓郝的人建了学校校门,花费有21万多,大部分钱都是对方垫付的。这排门面房也是请对方建的,后来收回的租金就用来支付建房的工程款了。

  记者:房屋建设时可获得审批了?

  窦校长:学校的土地归集体所有,并没有土地证,所以也没有获得建设许可证。

  纪委:建议缩短租房时间

  记者随后来到霍邱县纪委,一位工作人员介绍,纪委曾就此事向该县国土资源局、建设局发函,两个部门调查发现,由于历史原因,该校新建的门面房并没有取得土地证,也就没有拿到建设许可证。该工作人员表示,学校和租户签订的协议中租房时间太长,这确实是个问题,他们现在建议将租房时间缩短。“虽然该校的房屋没有获得审批就建了,但纪委也没权力让他们拆除。”该工作人员介绍,目前,引起争议的该门面房问题正由该县国土局和建设局协调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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