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教育  >  教育资讯

幼儿园不得以培养专项技能为由收取费用

幼儿园不得以培养专项技能为由收取费用

2011-09-07 09:36:49

  据新华社消息 (记者 许祖华)陕西幼儿园有了统一的办园标准。陕西教育厅日前出台《陕西省幼儿园基本办园标准(试行)》中规定,幼儿园应按当地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项目、标准收费,不得以培养幼儿某种专项技能为由,另外收取费用;也不得以幼儿表演为手段,进行以营利为目的的活动。

  今后,新建幼儿园须按此标准执行,改建、扩建幼儿园及农村小学附设幼儿园(班)、边远贫苦地区的各类流动幼儿园(班),可参照执行。教育行政部门以后也将逐步按此标准评估和管理幼儿园,对不按标准办园者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全日制幼儿园原则上每班应配备保教人员不少于3名(两教一保);寄宿制幼儿园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增配一名保育员。

  幼儿园园长应具有中等幼儿教育或中等师范教育及以上学历,一般具有五年以上实际工作经验,有较强的业务能力和管理能力。教师应具有中等幼儿教育或中等师范教育及以上学历,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

  伙食费应按成本收取,收支平衡,严禁克扣幼儿伙食,账目应定期向家长公布。同时,幼儿园食堂严禁承包经营,教职工伙食应与幼儿伙食分开。

  幼儿园原则上不得使用车辆(包括自行配备和租用)接送幼儿,如确需使用,须经教育、公安、交通等有关部门审批同意。

  •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本网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本网站转载图片、文字之类版权申明,本网站无法鉴别所上传图片或文字的知识版权,如果侵犯,请及时通知我们,本网站将在第一时间及时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