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柞水县公安局持续深化网谣网暴专项打击行动,快速查处多起网络暴力案件,行政处罚8人,有力维护公民合法权益,不断净化网络空间环境。
案例一:1月10日,渭南市高新区居民潘某为发泄私愤,多次发短信辱骂他人,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县公安局依法对潘某作出行政处罚。
案例二:2月5日,柞水县杏坪镇居民阮某,因不满曹某申请法院对其强制执行财产,后被法院拘留,多次打电话辱骂曹某,严重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县公安局依法对阮某作出行政处罚。
案例三:3月26日,乾佑街办镇居民王某为发泄私愤,多次在某网络平台捏造事实诬告他人,造成不良影响。县公安局依法对王某作出行政处罚。
案例四:4月28日,镇安县达仁镇居民徐某(柞水居住)为了给亲属帮忙,打电话威胁他人,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县公安局依法对徐某作出行政处罚。
案例五:5月2日,柞水县瓦房口镇居民王某多次打电话、发短信骚扰他人,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县公安局依法对王某作出行政处罚。
案例六:5月16日,柞水县杏坪镇居民张某在某工作联络群辱骂他人,造成一定影响。县公安局依法对张某作出行政处罚。
案例七:5月25日,柞水县凤凰镇居民孟某在某工作联络群辱骂他人,造成不良影响。县公安局依法对孟某作出行政处罚。
案例八:5月25日,柞水县红岩寺镇居民兰某多次用微信发信息骚扰他人,影响他人正常生活。县公安局依法对兰某作出行政处罚。
民警提示:网络不是法外之地,网暴必受法律严惩。网络无边界,安全有界限。
来源:柞水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