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0月份,柞水县营盘镇秦丰村村民代某因生活琐事,在村微信群发布辱骂他人信息,引发关注。营盘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对代某行政处罚。
民警提示: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对于网上侮辱他人、散布他人隐私等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快速打击,努力营造清朗网络空间。

互联网时代
网络已成为我们日常生活、工作中
必不可少的一部分
面对日益复杂的网络环境
面对真假难辨的网络信息
哪些行为要做到?
哪些红线不可碰?
网络散布不当言论 后果很严重
法律知识要知晓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二十五条规定: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二)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三)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第二十六条规定: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斗殴的;
(二)追逐、拦截他人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寻衅滋事行为。
第四十二条规定: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倡导弘扬网络文明行为
坚持正确政治方向
拥护 “两个确立” 、 增强 “四个意识” 、 坚定 “四个自信” 、 做到 “两个维护”。明辨大是大非,站稳政治立场。高度认同和自觉遵循党的基本理论、 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坚决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践行公民道德规范
爱党爱国爱路,团结奋斗向上,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红色基因,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
培育网络文明素养
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特别是网络安全法律法规,主动远离不良网站,自觉抵制网络色情低俗庸俗文化,坚决维护良好网络秩序,做到理性表达、 良性互动。
传播网络正能量
把握正确舆论导向、价值取向,大力宣传党的创新理论,努力讲好新时代新征程铁路故事,积极创作传播弘扬主旋律的网络产品。
积极参与舆论引导
全面提升舆论引导本领,及时发现和举报网上有害信息、 不法活动,敢于发声、 善于发声,旗帜鲜明反对和驳斥各类网上错误言论、 观点,积极传播网上正能量。
来源:柞水公安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