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灾区群众食品卫生安全常识

灾区群众食品卫生安全常识

2010-07-31 16:38:38

来源:商洛之窗

  本网讯(冯凌民 周银祥)7月份以来,很多地方发生洪涝灾害,提醒广大灾区群众注意饮食用药安全,:

  一是坚决不能喝“生水”,所有饮用水必须经过消毒、烧开之后才能饮用;

  二是不吃被洪水浸泡过的食物,包括被水淹后腐烂的粮食、蔬菜、水果和包装破损、污染的副食品;

  三是不吃在行蓄洪区内死亡的畜禽、水产品;

  四是不吃来源不明、不经过专用食品容器包装的食品,包括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无品名的“三无”食品。

  五是做到食品生熟分开,烧熟煮透,防止食品接触农药、鼠药等有毒有害物品及其容器。

  六是要注意食品、餐饮具的存放,剩饭剩菜要加热后再吃,并防止被苍蝇蚊虫“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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