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频道  >  社会民生

洛南公安破获4起拐骗妇女儿童案件

洛南公安破获4起拐骗妇女儿童案

2010-08-23 20:41:29

来源:商洛之窗

  本网讯(屈宏伟  高宏涛)今年以来,洛南县公安局把打击拐卖儿童妇女犯罪作为和谐警民关系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强化措施,精心组织,深入开展“打拐”专项行动。目前,专项行动已取得初步成效,破获拐骗妇女儿童案件4起,解救被拐骗妇女6人,抓获犯罪嫌疑人3名,收到感谢信5封,锦旗4面,有力的维护了社会稳定,促进了警民关系和谐。

  今年1月23日,洛南县麻坪镇村民辛某向公安机关反映,其妻子朱某(文盲,36岁)于2009年3月外出打工,一直没有音讯,怀疑被人拐卖。洛南县公安局立即安排刑警大队和麻坪派出所侦破此案,办民警经过认真调查,历经8天艰苦奔波,行程3000余公里,在当地警方的大力协助下,于2月1日,将被文某拐骗到四川省巴中市巴州县乐丰乡观音井村给自己的外甥马某做妻子的朱某解救回家,与家人团聚。

  7月12日,洛南县景村镇白某的女儿(17岁)和侄女(18岁)离家出走,多日未归,家人多方寻找,仍无音讯。7月20日是,白某在万般无奈的情况下打电话向洛南县副县长、公安局长崔建良反映了这一情况。崔县长要求景村派出所和景村刑侦中队,尽快侦破这一案件,不惜一切代价找到两个失踪少女。专案组两赴韩城市,在韩城市公安机关的大力配合下,通过6天的奋战,做了大量细致周密的调查工作,于7月29日凌晨2时许,将被犯罪嫌疑人卫某(男,26岁,韩城市赞村镇张村人)拐骗到韩城火车站附近一家旅馆内强迫卖淫的白某姐妹二人解救回家。

  6月21日,洛南县灵口镇罗某的女儿(文盲,18岁)被人以处对象为由,拐骗至重庆市,洛南县公安局通过多方做工作,于8月12日从重庆市城口县明月乡将罗某解救回家,与亲人团圆。

  •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本网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本网站转载图片、文字之类版权申明,本网站无法鉴别所上传图片或文字的知识版权,如果侵犯,请及时通知我们,本网站将在第一时间及时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