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频道  >  社会民生

洛南县一村民家凌晨爆炸 非法储存爆炸物获刑5年

洛南县一村民家凌晨爆炸

2010-11-15 08:22:41

  11月10日,犯罪嫌疑人李某经洛南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法庭以非法储存爆炸物罪,依法判处其5年有期徒刑。

  洛南县洛源镇桃坪村居民李某,2005年至2007年间利用在洛南县洛源镇伙同他人开矿之机,私自搜集矿山上使用的雷管9枚、炸药24公斤、导火线100余米,存放于其家厦房一楼南间,且将炸药、雷管、导火线全部放在一个纸箱内。今年5月25日,被告人李某存放的爆炸物品意外爆炸,致使其家四间二层楼房夷为平地,周围民房不同程度受损,多名村民身体被玻璃划伤。案发后,被告人亲属赔偿了受损村民的全部经济损失。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非法储存爆炸物品,其行为已构成非法储存爆炸物罪,遂判处其5年有期徒刑。据华商报商洛讯(李杰)

  •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本网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本网站转载图片、文字之类版权申明,本网站无法鉴别所上传图片或文字的知识版权,如果侵犯,请及时通知我们,本网站将在第一时间及时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