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频道  >  社会民生

消费不给发票举报有奖励

消费不给发票举报有奖励

2010-12-10 16:03:59

来源:商洛之窗


(资料图)

  本网讯(记者 刘蕾)"真不好意思,发票刚用完了。""饭店还在试营业阶段,还没来得及领发票。""今天会计不在,发票锁抽屉里了。"……消费者在餐馆索要发票时,时常会听到服务员这样说。近日,记者就这一问题进行了采访。

  消费者:想要发票难

  张先生告诉记者,因为工作缘故他平时有很多应酬,每次吃完饭或者唱完歌都会向商家索要发票,可是能要到发票的情况却屈指可数,而商家常用的借口不是"用完了",就是"没票"。陈女士说,她因为公务经常请别人吃饭,过后凭发票报销,可有的时候服务员会告诉她,发票用完了,或者直接用饮料代替发票。

  商家:对付发票有妙招

  一位饭馆老板说,现在生意很难做,税费又高,要是每个人都给发票赚头就更少了。所以,商家都找各种借口不给发票。不少中小餐馆都有收集发票的方法,有的饭店老板在外吃饭时,向饭店索要餐饮发票,拿回在自己的餐馆。重新支付给索票的顾客。有的向亲戚朋友收,只要不报销,他们大多愿意"无偿提供"。

  法律规定:索要发票是消费者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发票有着明确规定:

  第二十一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或者商业惯例向消费者出具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消费者索要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的,经营者必须出具。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对此也明文规定:

  第二十条: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

  地税局:消费者举报有奖励

  商州区地税局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商家不给发票或者用饮料等代替发票的行为是一种变相的偷税漏税行为,是违法的,消费者可拨打12366向税务机关举报,如果查证属实,税务机关会对违法商家处以2000元以下的处罚,对举报人员给予50元的奖励。

  •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本网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本网站转载图片、文字之类版权申明,本网站无法鉴别所上传图片或文字的知识版权,如果侵犯,请及时通知我们,本网站将在第一时间及时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