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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创卫工作取得实效 被命名为陕西“省级卫生城市”

商洛荣获省级卫生城市称号

2011-03-26 18:32:19

  3月25日,陕西省政府常务会上,商洛市和安康市被命名为省级卫生城市。至此,陕西省十个市和杨凌区全部成为省级卫生城市。

  同时,商南等10个县还被命名为省级卫生县城,全省省级卫生县城达到38个。据了解,评选省级卫生城市和卫生县城,是从包括健康教育、市容环境卫生、传染病防治等12个方面进行考核。

  常务会还审议了《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修订草案)和《陕西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修订草案),这两个办法将在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后,开始实施。(冯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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