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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独女户家庭扶助基本内容和条件(三)

农村独女户扶助内容和条件

2011-06-03 09:46:47

  1、县级人口计生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对上一年度的扶助对象的资格、扶助金发放情况进行审核,并将审核结果在村、乡(镇)、县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2、县级人口计生行政部门要及时将审核公示后的结果报本级财政部门。

  3、县级人口计生和财政部门要将审核结果上报市级人口计生行政部门和市级财政部门,各市人口计生行政部门汇总后上报省人口计生委、省财政厅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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