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频道  >  社会民生

我市低保残疾大学生可获资助

我市低保残疾大学生可获资助

2011-08-08 11:12:46

  本报讯 (见习记者 李敏 实习生 刘媛)今年我市被大学录取的城乡低保家庭残疾人,只要符合相关条件,就可以获得市残联提供的资助。

  记者从市残疾人联合会获悉,为帮助贫困残疾人大学生克服家庭经济困难,顺利完成学业,市残联今年将继续开展爱心扶残助学活动。目前活动已正式启动,资助对象包括:我市城乡低保家庭中通过2011年高考、被国家承认学历的院校录取的残疾人大学生;残疾人低保家庭中,通过2011年普通高考,被国家承认学历院校录取的残疾人子女大学生。符合资助条件的低保残疾人大学生和低保残疾人子女大学生在校期间,,本科生每学年资助5000元,大专生每学年资助3000元,中专生每学年资助2000元。

  市残联工作人员提醒申请资助的学生,务必在8月31日之前,持高校录取通知书、户口本、家庭低保证和本人身份证及残疾证,到所在县区残联申请办理。

  •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本网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本网站转载图片、文字之类版权申明,本网站无法鉴别所上传图片或文字的知识版权,如果侵犯,请及时通知我们,本网站将在第一时间及时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