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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城乡群众住院报销比例显著提高

我市群众住院报销比例显著提高

2012-01-04 10:30:15

  本网讯 (郭小萌 王 帅)2011年以来,我市不断完善医疗保险政策,使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医保住院医疗费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均达到了70%以上,新农合患者住院报销比例达到了72%,切实让广大群众分享到了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成果。

  前几天,在商州区人民医院刚刚康复出院的退休职工于安俊,正在忙着办理出院手续。于安俊说,他今年有70岁了,自从患上脑梗这种老年病之后,经常到医院检查治疗,花费很多,2008年参加医保后,看病所花的费用,大部分都能够报销。这次住院总共住了一个月,花费了8500元钱,给他报销了6500元钱,自己只需要掏2000元钱,病情就全部好转了。

  像于安俊一样参加了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的城乡群众在全市有230多万人,其中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参保人数30多万人,新农合参合人数超过了200万人。2011年以来,我市不断完善医疗保险政策,社会保障全面实现了市级统筹,使报销比例显著提高,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医保住院医疗费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达到了70%以上,新农合参合患者住院报销比例县乡达到72%。

  市社保局局长祝贺胜表示,随着城镇基本医疗保险覆盖面进一步扩大,实现了“人人享有基本医疗保障的目标”。全市各级社保部门在提高参保覆盖面和提高住院报销比例的同时,还积极采取各种便民措施,使广大群众更加方便的享受医保政策。社保部门通过简化审批流程,使群众办事更加方便快捷。其中,门诊特殊检查由医院直接结算,医疗集中审核报销,减少了中间环节,参保、交费、账户划拨、待遇支付基本实现“一站式”服务,使群众就医更加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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