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频道  >  时事综合

山阳一男子绑架长安区4岁童勒索赎金一审被判8年

山阳男子绑架案一审被判8年

2010-10-16 14:35:49

  本网讯 为勒索赎金,而心起歹念绑架4岁幼童,最终换来8年有期徒刑。

  现年42岁的鲁某,系山阳县石佛寺乡碾子坪村农民。曾因绑架儿童罪、盗窃罪于1995年7月27日被山阳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6年。2006年6月29日刑满释放后,他一直在长安区打工,居住在王某夫妇在郭杜街办开办的招待所内。

  因鲁某和王某夫妇及4岁的儿子涛涛(化名)很熟,其便心生歹念。今年1月21日下午,他以给涛涛买好吃的为由,将孩子从招待所带出,乘车到西安三府湾车站,又换乘汽车到其老家山阳县,接着给涛涛母亲唐某三次发短信让其交出赎金5万元,并打电话威胁唐某不准给公安机关报案。后公安人员于1月23日将鲁某在山阳老家抓获,涛涛被平安解救。日前,长安区法院经审理后,一审判处鲁某有期徒刑8年。

  •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本网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本网站转载图片、文字之类版权申明,本网站无法鉴别所上传图片或文字的知识版权,如果侵犯,请及时通知我们,本网站将在第一时间及时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