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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制药企业签订质量安全"军令状"

我市制药企业签订"军令状"

2011-04-22 14:55:36

  本网讯 (席虎臣 陈发春) 4月19日,我市召开全市药品注册暨安全监管工作会议,市食品药品监管局与全市10家制药企业逐一签订了《药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承诺书》。据悉,从4月起,我市所有的制药企业生产的基本药物将实施电子监管码管理,确保药品质量安全。

  我市10家制药企业集体承诺将严格遵守《药品管理法》,全面履行药品生产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严把原辅料质量关,坚决杜绝偷工减料、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诚实守信,公平公道,不欺骗、坑害消费者,不以任何方式损害消费者利益;自觉接受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如有生产假劣药品以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将加大"飞行检查"、跟踪检查频次,严格实行基本药物全品种抽验和电子监管码管理制度,继续对高风险药品进行派员驻场监督,坚决杜绝不合格药品出厂上市。制药企业公开承诺后,若故意违反《药品管理法》及相关法规生产假药,我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将采取最严厉的处罚措施,同时禁止其今后不得参加基本药物投标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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