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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物价局开展《陕西省价格条例》宣传活动

市物价局宣传《陕西省价格条例》

2011-09-29 16:12:57

  本网讯 (记者 王莉)29日上午,市物价局在中心广场设点宣传《陕西省价格条例》,现场向市民发放《条例》宣传册,在部分经营场所张贴了《条例》。

  《陕西省价格条例》于2011年7月22日经陕西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自2011年10月1日起施行。

  《条例》对经营者价格行为和政府定价行为作了细致明确的规定,对相应的法律责任也有明确规定,经营者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造成商品价格大幅上涨的,最高可处罚款5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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