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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7少年被省上评为“陕西省文明小公民”荣誉称号

市7少年被评为“陕西省文明小公民”

2012-02-14 15:07:08

  本网讯 (周鹏华)前不久,从省城传来喜讯,我市七县区各有一名学生被省上评为“陕西省文明小公民”荣誉称号。

  为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深化“做一个有道德的人”主题实践活动,树立一批未成年人身边的学习榜样,激励引导更多的未成年人自觉践行道德规范,增强道德意识,讲文明树新风,养成良好品格。去年年底,在全省组织开展了第二届陕西省“文明小公民”评选活动。经各市(区)各有关部门评选推荐,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省教育厅、团省委、省妇联、省少工委联合组成评委会,评选出100名少年“陕西省文明小公民”荣誉称号。我市七县区各有一名学生,他们分别是:商州区城关第二小学六二班王元源(女), 洛南县洛南中学高三三班王博威 , 山阳县城区二小六年级二班杨博雅(女),丹凤县龙驹中学初三九班贺思嘉 (女),商南县城关小学六五班张语嫣 (女),镇安县城关小学五七班肖翎予 , 柞水县干佑镇中学八年级二班陈 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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